小案连着民心
破案关乎民生
(相关资料图)
近日
兴庆警方重拳打击
整治涉“两卡”违法犯罪
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
扣押作案银行卡4张 手机2部等物品若干
串并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0起
涉案金额达200万余元
案件1
7月初,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在朋友马某某的介绍下,从事“跑分”活动,先后于7月4日、6日、7日、8日通过自己名下银行账户收取他人转入的违法犯罪所得资金40000余元,后分多笔将资金转至马某某提供的账户,相继转出金额38000余元。转账完成后,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将卡内部分余额以微信扫码的方式支付给马某某做为介绍费,剩余钱款充值至自己名下微信零钱中,转账获利1300余元,其中转给马某某介绍费800余元,犯罪所得获利均已被其花费。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在明知对方使用其银行卡转移违法犯罪所得资金的情况下,为获取不法利益,仍将自己名下银行账户提供给对方用于接收违法犯罪所得资金,其行为构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已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件2
经核查,犯罪嫌疑人耿某某于今年7月9日在其朋友李某某的介绍下参与跑分,当日两人前往银川市某银行办理新银行卡为参与“跑分”做准备。7月10日至7月11日,犯罪嫌疑人耿某某将其名下2张银行卡给丁某某用于收取违法犯罪所得资金,并先后两次帮助对方取现14000余元,犯罪嫌疑人耿某某获利共计2500余元,均已被其花费。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耿某某在明知对方使用其银行卡转移违法犯罪所得资金的情况下,为获取不法利益,仍将其名下银行卡提供给对方用于接收违法犯罪所得资金,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目前,犯罪嫌疑人耿某某已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件3
经核查,犯罪嫌疑人马某某介绍杨某某前往银川市兴庆区使用自己名下银行卡进行取钱,便可从中获利。杨某某将名下银行卡交给姚某某进行操作,随后杨某某在多个银行网点柜台上,将转入其银行卡内的违法犯罪所得资金取现交给姚某某。杨某某名下银行卡共转入涉诈资金14余万元,取现10余万元人民币。
经核查,犯罪嫌疑人杨某某、马某某的行为已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某、马某某已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供稿 / 平安兴庆
编辑 / 粉霞
审核 / 继宏
复审 / 若水
监制 / 小苏打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