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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为内蒙古人才引进工作建言。网友表示:“建设模范自治区,人才很关键,对于引进人才的渠道要拓展、对人才引进后的待遇落实还是要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不能因为一些细节凉了一线人员的心,要为他们提供宽松便利的工作条件,优待人才,才能获得回报。”
网友留言。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该条留言作出答复,详细介绍了内蒙古在拓展引才渠道、落实人才待遇方面工作,回应网友关切。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留言作出答复。
一是大力引才聚才。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建立了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高效便捷办理引才备案手续。持续动态发布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搭建人才与用人单位高效便捷交流平台。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明确对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可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也可采取直接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招聘;对本地区急需紧缺人才,可从招聘计划中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采取“走出去”方式,赴高校、科研院所等进行招聘。以“广纳英才·智汇草原”引才活动为引领,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每年组织全区企事业单位赴区外一流高校开展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
二是强化人才服务保障。每年一季度,开展上一年度引进人才科研启动经费支持申报评审工作。2018年以来,给予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共计9388万元科研经费支持。其中,2023年,给予2022年度引进的248名人才3740万元经费支持,与支持2021年度引进优秀人才相比,资金总量是1.78倍,支持人数是2.14倍。对引进的一至四类高层次领军人才“一对一”落实科研支持经费,2022年至今,7名四类以上领军人才共计获得711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通过开展“杰出人才奖”“突出贡献专家”“青年创新人才奖”等人才选拔表彰,实施“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计划等项目,逐步建立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体系,助推优秀人才脱颖而出。鼓励各地向人才提供安家补助、购(租)房补助等,将符合条件的人才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组织开展专家学术休假、专家慰问等活动,不断提升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水平。
下一步,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持续加大引才力度、落实引才待遇、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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