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评论员 黄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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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南椰岛(600238.SH,股价11.42元,总市值51.81亿元)因为财务数据不准确,还拖延回复监管工作函,屡屡违反信息披露规定,被上交所和海南证监局连续出具警示函。
据报道,8月8日,上交所发布对海南椰岛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原因是,海南椰岛未对定期报告监管工作函及时回复并履行信披义务,违反了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段守奇、时任总经理陈涛、时任财务总监符惠玲予以监管警示。
事情的起因是,5月19日,上交所向海南椰岛发出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下称“工作函”),要求公司收到工作函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进行书面回复,并履行信披义务,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然而,海南椰岛多次延期回复工作函,迟至7月4日才披露对部分问题的回复,后于7月15日才披露对剩余问题的回复。这样的态度和效率,让人怀疑公司是否有意隐瞒或掩盖什么。
而在前一天,因定期报告中相关财务信息不准确,海南椰岛及时任董事长王晓晴、时任总经理冯彪、时任财务总监符惠玲均被出具警示函。
海南证监局经过调查发现,2023年4月29日,海南椰岛公告称,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2022年半年度、2022年第三季度定期报告中相关财务信息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其中,调减2022年一季报营收5277.41万元,调减2022半年报营收1.04亿元,调减2022年三季报营收入2.31亿元。
这样的差错更正,在资本市场并不罕见。但是,在海南椰岛的案例中,有一个细节值得注意:公司在2023年4月29日公告了会计差错更正后,并没有及时修订和重新披露相关定期报告。直到5月19日收到上交所的工作函后,才开始着手修订和披露。
这就很奇怪了。既然知道自己的财务数据有问题,为什么不主动更正和公布呢?难道是想蒙混过关吗?这样做不仅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和信心,也损害了自己的信誉和形象。
海南椰岛的信披问题,并非个案。近年来,在资本市场上,不少上市公司因为信披问题被监管部门处罚或警示。有的是财务造假,有的是信息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完整,有的是隐瞒重大事项,有的是利用信息差进行内幕交易。
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资本市场的秩序和公平,影响了投资者的信心和权益,也破坏了上市公司的声誉和价值。作为上市公司,应该有更高的社会责任和法律意识,遵守相关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信披问题,不是小事。一旦发现,就应该及时更正和披露,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和问责。如果故意隐瞒或拖延,就应该受到更严厉的处罚和制裁。上市公司还能这么玩吗?当然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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